一、總要求:
公司是否保存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現行版本?
公司是否定期收集適用的法律法規?
公司是否保存已經簽署的規章的現行版本?
當不同法規和標準涉及同一議題時,公司是否采用最嚴格的條款?
二、童工:
公司是否有明確的招工程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鑒別工人年齡和年齡文件?
公司是否保存所有工人的人事檔案,包括年齡文件副本和入職日期?
公司是否建立未成年工名冊及工作崗位,是否辦理未成年工登記和定期安排健康檢查,是否安排他們從事危險的或者有害健康的工作?
工人是否了解公司的禁止童工和保護未成年工的政策和程序?
若有發現童工,公司是否采取合適的補救措施,并通知當地勞動部門?
三、強迫勞動:
工人是否清楚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公司規定,是否明白自由雇傭的權利?
公司是否保存工人身份證件的原件?工人是否需要交納押金?
工人與公司是否有大額或長期的借貸關系,除了以工抵債外是否還有其他還債方式?
通過合理的辭工申請,工人離開公司時能否領取全部工資?
工人是否限制工人的行動自由,如工人下班后不能離開工廠或宿舍?
公司是否強迫工人加班,如不加班可能遭到罰款或解雇?
公司保安是否監視、威脅或強迫工人勞動,限制工人行動自由?
公司是否使用囚犯或勞改犯、或者使用監獄或勞改工廠作為分包商?
四、健康與安全:
公司是否任命一名高級管理代表負責公司安全衛生工作?是否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將安全責任分配給各個級別的主管,并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培訓?
公司是否聘請外部安全專家進行定期安全衛生審核和評估,并提供專業建議?
公司是否制訂合適而有效的安全衛生計劃和程序,向工人傳達,并有效執行?
公司是否建立獎勵和懲罰措施,鼓勵工人遵守公司安全衛生規定和勞動紀律?
公司是否定期檢查廠房和設備,如廠房結構、消防出口、消防器材、機器安全裝置、起重設備、鍋爐和壓力容器、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急照明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等等,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至少符合法律的規定?
公司是否定期測試工作場所的空氣質量,特別是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如噴漆和電鍍車間?
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工傷和意外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采取合理的糾正措施,并保持合理的記錄?
公司在過去的一年是否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如火災、因工傷亡事故,或者因違反安全法規遭到政府部門的警告或處罰?
公司是否定期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培訓,使他們明白工作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必要時能采取合理的防護措施。例如,如何安全使用機器設備,如何使用滅火器,如何報警,如何安全疏散,如何使用急救設備,如何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等等?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消防演習,包括滅火演習和疏散演習,工人是否“三會”(會報警、會疏散、會使用滅火器)?公司離最近的消防隊有多遠?
公司是否為工人提供足夠的急救設備,每個工作場所是否都有急救箱和經過培訓的急救員?公司離最近的醫院有多遠?
公司是否為工人提供干凈的廁所,是否男女分開,廁所數量是否達到公認的標準?
公司是否為工人提供干凈衛生的飲用水,工人飲水是否受到任何限制?
公司如果提供飯堂,飯堂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食物是否存放在衛生的設備中?
公司如果提供宿舍,工人宿舍面積是否滿足基本的需要,是否男女分開,宿舍環境是否保持安全、衛生和干凈,是否遠離嘈雜的場所,是否有良好的通風和照明,是否適合工人休息?
五、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
公司是否建立工會或者類似代表工人的組織,如工友會、福利會或康樂會?
工人代表是否經過選舉產生,張榜公布,并得到工人的認可?
公司是否支持工人代表的活動,如提供場所、資金和時間等?
工人代表是否與公司管理代表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人關心的問題,并保存會議記錄?
公司是否與工人代表進行集體談判,簽署集體談判協議,并傳達給工人?
公司是否歧視工人代表,工人代表是否享有平等的工作機會,是否可以在工作場所訪問工人而不受限制?
公司在過去的兩年是否發生罷工或抗議活動?如有,原因是什么,又如何處理?
六、歧視:
公司政策、程序和守則是否含有歧視性的規定?
公司日常運作活動是否有歧視行為?
公司招工是否有年齡、性別等方面的限制?
公司的工資報酬政策是否同工不同酬、男女平等?
公司決定雇傭、工資、升職、解聘和退休等事務的標準是什么?
公司是否制訂明確的程序,指定專人負責處理歧視和性騷擾投訴?
一旦發生歧視行為或性騷擾,工人采取何種方式投訴?
七、懲戒性措施:
公司是否容許體罰和侮辱性的懲罰措施?
公司是否發生打罵工人的行為,是否允許主管或保安打罵工人?
公司是否制訂明確的獎罰制度,該制度是否合理合法,工人是否明白這些制度?工人不服處罰決定,他該如何投訴和申訴?
公司工人違反廠規廠紀及懲罰行為是否有書面記錄,并完整保存?
如果發生打罵工人的現象,工人如何投訴和申訴?
八、工作時間:
公司是否保存完整而真實的工人工作時間記錄?
公司采取何種方式記錄工作時間,工人上班或加班,是否可以不記錄工作時間?
工人是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工人是否有合理的工間休息時間?
工人工作時間是否符合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公司是否根據法規的規定計算和支付工人的加班工資?
工人在一個以上的崗位工作是否分別記錄工作時間?
工人是否需要將工作帶出工廠工作而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工人是否需要完成“定額”而加班工作,但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公司是否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并合理安排工人休息?
公司是否濫用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時工作制或集體談判協議?
九、工作報酬:
公司是否提供完整而真實的工資資料?是計件工資制還是計時工資制?
工人標準工作時間的工資是否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能滿足工人的基本需要?
公司是否支付每年10天的法定假期的工資?
公司的臨時工、學徒工、試用工的期限多長,他們的工資如何計算和發放?
公司是否為工作滿一年的工人提供有薪年假或支付相當的工資?
公司有否為女工提供至少90天的有薪產假?
公司是否為工人辦理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公司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否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現象?
工人是否收到工資清單,是否明白工資的計算方法,能否檢查并核算本人工資?
辭工和被解雇的工人工資如何發放?
公司是否有長時間的停工待料現象,公司如何計算停工工資?
如果工人違反廠規,工人是否采用扣減工資作為懲罰?
工人是否及時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工人可以保留一份勞動合同?
十、政策:
公司社會責任政策是否與其行業、產品、服務及客戶期望相適應?
社會責任政策是否由公司最高管理者參與制訂、批準、簽署并公開發布?
社會責任政策是否包括3個承諾、2個公開和1個文件化?
社會責任政策的承諾是否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是否反映了公司社會責任的基本原則?
公司員工是否知道并理解社會責任政策?工人能否取得有關的政策文件?
十一、管理評審:
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否定期進行管理評審,有無書面的評審結果?
管理評審是否有記錄,是否體現持續改進?
每次管理評審的內容和范圍是如何確定的?是否回避了主要問題?
管理評審是否流于形式?是否有效地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
管理評審提出的計劃和方案是否得到高層經理的批準并由相關部門實施?
十二、公司代表:
公司是否任命一名高層經理作為管理者代表,并授權他建立并實施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公司管理者代表是否明確并理解其職責和權限?
工人是否選出他們的代表,工人代表是否有權代表工人與高層管理層溝通?
公司管理者代表和工人代表是否都接受必要的培訓,他們是否了解標準和法規的要求?
公司員工是否知道誰是管理者代表,誰是工人代表?是否了解他們的角色和職責?
十三、計劃與實施:
公司員工是否了解標準和有關法規的要求,管理層是否了解他們各自的責任和權限?
公司是否安排定期的培訓,確保所有員工都理解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內容和要求?
公司每個部門和各級管理層的職責和權限是否明確并形成文件,職責劃分是否合理?
公司是否制定定期的內部審核計劃,并有效實施?
公司是否制定檢查表,并做好詳細的審核記錄?
不符合項是否都已通知責任單位和人員并采取了糾正措施,是否進行跟蹤審核?
內部審核是否有效地發現了管理體系和公司運作過程存在的問題?
內部審核報告是否用于管理評審?
十四、對供應商/分包商/下級供應商的監控:
公司是否建立評估和挑選供應商/分包商的合理程序?
公司是否要求供應商/分包商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
公司是否安排代表訪問或審核供應商/分包商,并保存有關的證據?
公司是否對供應商/分包商的社會責任表現進行評估,并據此選擇供應商/分包商?
公司是否保存所有供應商/分包商的檔案,包括名稱、地址、承諾書及定期監督記錄等?
公司對嚴重違反標準的供應商/分包商如何處理?如何協助供應商/分包商采取措施?
公司是否使用家庭工人作為供應商或分包商?如果有,公司采取了那些特別步驟?
十五、處理疑慮和采取糾正活動:
公司是否制定并有效實施一套保密的投訴程序,如設立意見箱?
公司主管和工人是否了解公司的投訴政策和程序?投訴人是否會遭到懲罰?
公司是否收到任何來自員工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質疑和投訴,并保存記錄?
公司是否及時調查收到的質疑和投訴,并向投訴人通報調查結果?
是否有證據表明,公司采取了適當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向投訴人傳達?
核實投訴人是否了解投訴處理過程,他們對投訴處理結果是否滿意?
如果工人加班沒有加班費,公司也沒有收到這方面的投訴或質疑,該如何跟進?
十六、對外溝通:
公司是否建立對外溝通的政策和程序,并指定專人負責對外溝通?
公司是否保存一份當地利益相關者的名單及聯絡辦法?
公司是否制訂并實施對外溝通的計劃,是否保存對外溝通的記錄?
公司向利益相關者提供哪些資料?是否提供管理評審和監督活動的結果?
公司是否將SA8000認證的年度報告和SA8000證書對外公開?
十七、核實渠道:
公司與哪些利益相關者簽訂有關社會責任的合約?
公司與哪些客戶或零售商簽訂社會責任承諾書?
這些客戶是否現場檢查公司社會責任表現和工作條件?
哪些客戶的社會責任承諾書要求監督供應商和分包商的工作條件?
公司如何通過采購合同監督供應商和分包商的社會責任表現?
公司是否根據合約要求向利益相關者提供有關資料及獲取資料的途徑?
十八、記錄:
公司保存的記錄是否足夠、完整?
公司記錄是否妥善保存,有沒有丟失?
公司記錄是否真實?
公司記錄是否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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